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司法部制定。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设破专门机构,依照有关规定承办并领导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务等工作。
(二)拥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五章 资格管理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司法部负责说明。
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和担负公证员,首次担任法律参谋和仲裁员(法律类),以及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分决议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公务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为当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全会精力和习近平总书记“5·3”主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关于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步队建设决议安排,落实2015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轨制的意见》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司法部在征求中央有关部门和地方司法行政机关意见基本上,并经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协调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构成了《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五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实施工作应当接收国家监察机关、保密机关和社会监视。
第一条 为了标准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根据法官法、检察官法、公务员法、律师法、公证法、仲裁法、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当依法、严格、迷信、公正、公平。
现向社会公然征求意见,公家可通过司法部网站、微信公众号和挪动客户端查阅《征求意见稿》,有关意见倡议可在2018年3月7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sfbkss@moj.gov.cn,或通过司法部微信大众号和移动客户端留言。
第十四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纸笔考试、盘算机化考试。
第四条 司法部会同最高国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分、单位组成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协调委员会,就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重大事项进行协商。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一般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失掉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第二十一条 考试工作人员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视其情节、后果给予相应的处罚;形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查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应试人员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由司法行政机关根占有关规定,视其情节、效果,分离给予口头忠告、责令分开考场并撤消本场考试成绩、确认当年考试成绩无效、二年内或者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处理。
第八条 负责测验组织实行的司法行政机关及其考试工作机构应该严厉遵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划定,增强国度同一法律职业资历考试保密治理。
第二十五条 现役军人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具体规矩,由司法部会同中心军委政法委员会另行规定。
(一)因成心犯法受过刑事处罚的;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第十二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
第十五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全国统一评卷,统一肯定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颁布。
应试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有前款规定情形,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民族自治处所组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可以应用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考试。
第六章 违纪处理
第十六条 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不拥有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情况的人员,可以按照规定程序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由司法部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第二十六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其余政策规定,经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调和委员会确定后,在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布告中公布。
(四)存在完整民事行动才能;
(三)被撤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殊行政区永恒居民中的中国国民和台湾地区居民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用本办法规定。
原题目:重磅!《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看法稿)》发布!
第一章 总 则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二)曾被开革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第六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由司法部负责实施。
(四)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毕生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的;
第十一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详细考试时光和相干部署在举行考试三个月前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8年 月 日起实施。
应试人员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的方可加入主观题考试,金光佛,客观题考试合格成就在持续的二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第十七条 违背本办法规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由司法部撤销原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决定,注销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司法部
(五)因其他情形被处以终身制止从事法律职业的。
起源:“司法部”微信公号
第十三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每年举办一次,分为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两局部,综合考核应试人员从事法律职业所应具备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伦理。
第十八条 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有违反宪法法律、妨碍司法公正、违反职业伦理道德等行为的,由司法行政机关依据司法部有关规定,视其情节、成果,对其给予相应处理。
第二章 考试组织
第二十三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实施,能够在必定时代内,对艰难边远跟少数民族地域的应试职员,在报名学历前提、考试及格尺度等方面恰当放宽,对其获得的法律职业资格履行分辨管理,详细措施由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谐委员会断定。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内容和命题范畴以司法部当年公布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纲要》为准。
司法部对于征求对《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的相关规定,由司法部另行制订。
第三章 报名条件
第十九条 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的有关信息,以及根据本方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作出相应处置人员的有关信息,录入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库,在司法部网站上宣布。
第七章 附则
第二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提拔合格法律职业人才的国家考试。
义务编纂:桂强
2018年2月5日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操行;
第九条 合乎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第四章 考试内容和方法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入学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级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常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